通知发布

当前位置: 首页 >  学生园地 >  通知发布

共青团城市与环境学院委员会关于开展北京大学2017—2018年度共青团系统评优表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2-19

各团支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团的十八大精神和学校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调动基层团组织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全面构建基层团组织“凝聚青年、服务大局、当好桥梁、从严治团”四维工作格局,深化共青团改革发展,在北大全面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的进程中,引导广大青年坚定理想信念,立鸿鹄志、做奋斗者,努力成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争做“爱国、励志、求真、力行”的圆梦新一代,校团委决定开展北京大学2017—2018年度共青团系统评优表彰工作。现将学院团委具体评选办法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及申报原则

1. 集体奖项:优秀团支部。

2. 个人奖项:

(1)优秀团支书:个人申报,所在团支部须参评优秀团支部,学院初评后推荐至校团委;

(2)十佳团支书:不需单独申报,校团委在“优秀团支书”中遴选产生;

(3)优秀新生团支书:不需单独申报,校团委在“优秀团支书”中遴选产生,可空缺;

(4)优秀团干部:团支书、支委以及院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部长及以上团干部可以申报,与优秀团员不可兼得,学院初评后推荐至校团委;

(5)优秀团员:个人申报,与优秀团干部不可兼得,学院初评后推荐至校团委。

二、评选标准及实施办法

(一)优秀团支部

评选标准:

1.出色完成团支部基本职责所列各项工作任务;

2. 团支部组织健全,机构合理,作风过硬,凝聚力强,组织生活能良好运转;能及时传达上级团组织的指示,主动配合上级团组织的工作,积极支持学校和院系团委(总支)工作;

3. 大胆探索和创新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方式,通过持之以恒的努力,不断扩大组织覆盖面和活动影响力,增强组织活力;

4. 重视团支部能力建设,在学习能力、服务能力、凝聚能力、合作能力、执行能力、创新能力建设等方面有突出表现;

5. 能结合各自院系的专业特点(或社团的目标、特色)开展活动,引导广大团员参与学校的各项学术评比活动,如在北京大学“挑战杯”——五四青年科学奖竞赛活动中获奖的集体可以酌情加分;

6. 积极带领支部团员进行社会实践(有书面汇报材料),积极参与日常志愿服务活动,支部显现出参与校园乃至社会建设的热情;

7. 能够大胆创新,开展特色工作,在团员青年中引起一定的反响,并在全校范围内产生一定的影响,有值得推广借鉴的工作经验;

8. 经常针对时事热点开展团日活动,引导广大团员青年与时俱进,在本年度的各次主题团日活动中体现出创新特色;

9. 工作规范,有计划,有总结,能形成文字,且资料保存完好;

10. 长期以来踊跃参加共青团各级各类评比表彰活动,取得较好成绩;

11. 积极探索班团一体化建设。

评选程序:

1. 填写《2017—2018年度北京大学优秀团支部申报表》,电子版于2019年219日(周二)17:00发送至学院团学研秘书处邮箱[email protected]纸质版提交至英杰交流中心349s办公室

2. 学院根据各支部基本职责落实和“党-团-班”活力计划开展情况进行院内初评,形成推荐次序,将申报材料报送校团委;

3. 校团委成立评审小组进行终评审批,确定获奖名单;

4. 校团委对获奖名单予以公示。

(二)优秀团支书、十佳团支书、优秀新生团支书

评选标准:

1. 所在团支部出色完成团支部基本职责所列各项工作任务;

2. 政治方向正确坚定,思想进步,有使命感、责任感和荣誉感,自觉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和政治素质,举止文明,尊敬师长,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活动并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和号召力;

3. 明确团支部书记的权利与义务,认真执行团的各项决议,有较强的工作能力,能够顾全大局,高水平地完成校团委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

4. 有优良的专业知识水平,学习态度端正,成绩优良(考试成绩有不及格者不具备评选资格);

5. 在开展各项支部活动中有创新意识及成果,其中的特色经验可以向全校支部推广;

6. 了解支部各团员的情况,能积极与同学们沟通,并能及时发现问题,为同学排忧解难。

评选程序:

1. 填写《2017—2018年度北京大学优秀团支书申报表》,电子版于2019年219日(周二)17:00发送至学院团学研秘书处邮箱[email protected]纸质版提交至英杰交流中心349s办公室

2. 学院根据支书履职情况和所在支部优秀团支部的初评结果,形成推荐次序,将申报材料报送校团委;

3. 校团委成立评审小组进行终评审批,确定获奖名单;

4. 校团委对获奖名单予以公示。

(三)优秀团干部

评选标准:

1. 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思想积极进步,自觉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在团员青年中起到表率作用;

2. 带头学习钻研业务知识,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勤奋努力,具有一定的学术造诣,并在专业课的学习中取得优异成绩(考试成绩有不及格者不具备评选资格);

3. 品德高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4. 热爱团的工作,执行团的决议,积极完成团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熟悉团的业务,积极投身志愿服务工作,有独当一面的工作能力和务实创新的工作作风,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勤恳有效地开展工作,没有重大的工作失误,并取得较为突出的成绩;

5. 密切联系群众,虚心向群众学习,不沾染官僚习气,敢于自我批评,自觉接受群众的批评与监督,在群众中起到表率作用;

6. 工作中能够顾全大局,公道正派,光明磊落,不徇私舞弊,不弄虚作假,在群众中享有较高的声誉和威望。

评选程序:

1. 填写《2017—2018年度北京大学优秀团干部申报表》,电子版于2019年219日(周二)17:00发送至学院团学研秘书处邮箱[email protected]纸质版提交至英杰交流中心349s办公室

2. 学院根据组织初评,形成推荐次序,将申报材料报送校团委;

3. 校团委成立评审小组进行终评审批,确定获奖名单;

4. 校团委对获奖名单予以公示。

(四)优秀团员

1. 政治方向正确坚定,思想进步,自觉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一定的理论水平和政治素质;

2. 文明生活,健康成才,品德优良,尊敬师长,团结帮助他人;

3. 有良好的专业知识水平,刻苦钻研(考试成绩有不及格者不具备评选资格);

4. 有明确的团员权利与义务观念,按时缴纳团费,并自觉执行团的各项决议,关心团的事业,主动为团的工作献计献策,积极参加团的组织生活,并能在其中起到先锋模范作用;

5. 满足下列三个条件的同学可作为优先考虑对象:

(1)积极帮扶所在团支部中学业或经济条件困难的青年;

(2)充分发挥个人特长,为本支部的各项建设工作及活动服务并取得成效的同学,如宣传、文艺、体育等方面;

(3)热心参与学校和各基层单位的各次团日活动并有积极贡献作用的同学。

评选程序:

1. 填写《2017—2018年度北京大学优秀团员申报表》,电子版于2019年219日(周二)17:00发送至学院团学研秘书处邮箱[email protected]纸质版提交至英杰交流中心349s办公室

2. 学院根据组织初评,形成推荐次序,将申报材料报送校团委;

3. 校团委成立评审小组进行终评审批,确定获奖名单;

4. 校团委对获奖名单予以公示。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王宇凡老师 62755953 13426266426

关汉岳老师 62767731 13717758661

侯文宇同学 18811618651

 

希望各团支部高度重视评优工作,认真做好奖项推选工作。

附件一:2017—2018年度北京大学优秀团支部申报表

附件二:2017—2018年度北京大学优秀团支书申报表

附件三:2017—2018年度北京大学优秀团干部申报表

附件四:2017—2018年度北京大学优秀团员申报表

 

 

共青团北京大学城市与环境学院委员会

2019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