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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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城市与环境学院博士后相关信息

一、进站申请与审批

详见本页面下一版块。


二、中期考核

在站每满一年时,博士后应提交《城市与环境学院博士后年度(中期)自评表》对思想政治、师德师风自评及业绩成果进行总结。自评表交导师审阅后,由合作导师对博士后进行年度考核,提交《北京大学博士后年度(中期)考核表》。其中,自评表一式一份,考核表一式三份,统一交至学院博士后管理办公室

 

三、延期申请与审批

详见北京大学博士后网站:https://postdocs.pku.edu.cn/zzgl/yqbl/index.htm

申请延期时,需同时提交中期考核材料,中期考核材料详见上方。

 

四、出站管理

要求及材料详见北京大学博士后网站https://postdocs.pku.edu.cn/czgl/czbl/index.htm

离院、离校转单,请联系学院博士后管理办公室领取。出站材料学院博士后管理办公室核验无误、学院签章完毕后,将所有材料扫描、合并成一个文档,提交至学院博士后管理办公室存档。


北京大学城市与环境学院博士后申请流程

欢迎申请北京大学城市与环境学院博士后!请拟申请北京大学城市与环境学院导师自筹类博士后的人员仔细阅读,并按如下程序办理:

一、申请基本条件:

1.申请人应具有在国内外知名大学获得的博士学位和学历,品学兼优、身心健康、年龄不超过35岁;

2.获得博士学位不超过3年;

3.能够保证在站期间全时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4.申请人的进站研究计划需与合作导师的科研课题或研究专长相关;

5.鼓励招募在国外著名高校获得博士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和外籍人员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二、申请流程及材料

申请人请先自行联系博士后合作导师,合作导师确认接收后,向学院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进站申请表

2.遴选推荐报告

3.专家推荐信(两封、必含博士导师一封,并对申请人学术道德情况作出评价);

4.导师确认接收函(无固定模板,明确招收意见,并就申请人科研学术经历、科研成果、综合素质等方面做出说明)。

请将上述申请材料发送邮件至[email protected] 。邮件题目须注明申请者姓名、合作导师姓名及申请批次。所收申请材料恕不退回。


三、申请批次及截止时间

学院集中在每季度收取候选人的材料。请申请人在每季度最后一个月(3月、6月、9月、12月)的15日之前提交以上各项材料。通过学院遴选后,会发出通知,将按照北京大学博士后管理办公室要求提交进站材料。


四、薪酬待遇和职业发展

导师自筹类博士后基本年薪12万元起(条件优异者推荐申请北京大学“博雅博士后”项目,“博雅”博士后基本年薪20万元起);享受学校提供的博士后公寓或6万元/年的租房补贴;享受国家提供1.2万元/年无福利住房补贴;享受相关保险、公积金和公费医疗;符合政策的,享受北京市户籍档案迁转和子女插班入学北京大学附属幼儿园/小学/初中(注:因不同时期博士后薪资会有所调整,上述薪酬仅供参考,具体以进站时通知为准)。

具有两年博士后研究工作经历(含校外博士后)且取得优秀科研工作业绩者,可按学校评审程序申请专职研究人员系列,特聘副研究员和特聘研究员岗位的薪酬福利待遇有较大幅度提升。

根据历年博士后出站就业统计,北京大学博士后出站后职业发展机会包括但不限于:剑桥大学、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澳大利亚国立大学等高校终身教职或tenure track系列职位,或国内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等重点高校科研机构教学科研岗位,国内事业单位、政府部门、国内外知名企业等。


五、博士后相关资助

其他中国博管会或北京大学相关资助,详见北京大学博士后网站 https://postdocs.pku.edu.cn/tzgg/index.ht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