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与环境学院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度北京大学学术创新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9-19为深入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培养创新精神,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根据《北京大学学生奖励条例》相关规定,学院决定启动2023-2024学年度北京大学学术创新奖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
北京大学全日制本科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一年级学生不参评,本院系硕转博学生在转为博士生第一年时可以参评。
二、评选条件
学术创新奖评选采用申请评审制,成果的有效时间为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学术创新奖可以与其他校级个人奖励兼得,不占用分配到班级的奖励指标数。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1.基本条件
(1)申请人上一学年素质综合测评结果须为优秀或合格;
(2)申请人需在学术科研方面有突出成绩。
2.评选(满足至少一项)
申请人需在上一学年度以北京大学学生身份取得以下一项或多项学术成绩:
(1)独著或合著学术著作;
(2)以第一作者身份在高水平学术期刊发表有较高学术价值论文;
(3)在专业领域学科竞赛中获得校级一等奖、省级二等奖或国家级三等奖及以上或在科技发明活动中获得较高科技含量专利;
(4)其它学术成绩。
三、申请和初评
学术创新奖申请人须如实填写“学术创新奖”成果汇总表(电子版),就创新成果提供证明材料(如论文封面,获奖证书、专利证书复印件等等);并在9月25日(周三)17点前将成果汇总表等电子版发送至[email protected],邮件主题为“姓名+学术创新奖申请”,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尽量提供电子版材料或照片,确有需要提交的纸质材料交至学院学工办。
城市与环境学院奖励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城市与环境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