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补充申报2020年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1-08接北京市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的通知,为更好保障2020届毕业生享受求职创业补贴,现启动补贴申报工作。因客观原因未及时申请的2020届毕业生(单位定向委培生除外),在本次申报中进行补报。请按照附件中的《材料说明》准备材料,并提交至院系。
一、发放范围
有求职或者创业意向的2020届毕业生(包含本科生、硕士、博士毕业生,不包含非全日制或定向生),因客观原因未及时申请,且未申请过求职创业补贴的,即日起可进行补报,符合以下条件。
二、申领条件
1.所在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2.所在家庭为国家认定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北京户籍高校毕业生所在家庭为低收入农户的);
3.所在贫困家庭中父母一方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
4.本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
5.本人毕业学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
6.本人持有《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的。
符合上述条件之一且未申领过求职创业补贴的毕业生,可自愿申请。符合以上多项条件的,按其中一项申报。
三、申请材料
请于2020年2月21日(周五)17点前提交各种证明材料(身份证正面照片、本人工商银行卡正面照片、本人签字的承诺书)的纸质版送至学院学工办,并将电子版的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申请汇总表发送至邮箱[email protected],附件及邮件主题命名为:姓名+求职创业补贴。
未按要求提交材料者,申请无效。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