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城市与环境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03-24
为进一步规范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实施过程,增强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实施细则(下简称细则)的公平性和时效性,近期在多轮调研和一定范围内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北京大学城市与环境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实施细则》进行了修订。
现将征求意见稿公示如下,详见附件。现面向全体城市与环境学院师生征求意见,城市与环境学院师生可在即日起至2022年3月31日下午17点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修改建议、意见:
1.拨打办公电话62758031提出意见
2.发送邮件至[email protected]提出意见,邮件命名为“素质综合测评实施细则修改意见”
3.办公时间前往院楼136当面提出修改意见。
城市与环境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2年3月24日
附件:《城市与环境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