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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城市与环境学院带班辅导员管理细则

发布时间:2020-10-21

 

北京大学城市与环境学院学生带班辅导员管理细则

依据《北京大学学生兼职辅导员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城市与环境学院现面向高年级本科生、研究生选聘学生兼职带班辅导员,将学生辅导员岗位设置和权益职责规定如下

一、         岗位设置

学生带班辅导员负责特定班级,协助班主任开展学生思想政治、班级管理等工作,在岗时间要求学年。

注:适用《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资助体系改革实施办》(试行)、《北京大学博士研究岗位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的博士研究生,如被选聘为带班辅导员计入助教(思政岗位

二、         选聘要求

(一)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思想政治素质过硬,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优先;

(二)关爱学生,热爱学生工作,在品质品行方面能够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三)学业成绩优秀,科研能力强,并能保证有一定的时间从事兼职辅导员工作,同等条件下校长奖学金获得者优先;

(四)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具备一定的组织管理、沟通协调和调研的能力。

(五)能够按照本管理细则的要求进行工作,按时高质量完成学生辅导任务。

)由学院按以德为先、择优录用的原则选聘。

三、         岗位管理办法

(一)本管理办法采取量化打分制,满分为100分,每月2424:00前提交相应考核材料至邮箱:cues-xgb@vip.126.com考核材料打包命名为:姓名-月份-所带班级。每月最后一周周五公布考核情况。提交材料时间每迟12小时,考核分数扣5分,不足12小时以12小时计,以收到邮件时间为准。

(二)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档,80-100分为优秀,60-79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当月考核为优秀和合格者,按照规定发放补贴,不合格者停发当月补贴。若该学期考核获得两次合格,则第二次合格停发当月补贴,以此类推。

(三)秋季学期考核共计五次,分别在9101112月、1月进行;春季学期考核共计五次,分别在23456月进行。十次考核中8次及8次以上考核结果为优秀,且没有不合格者,学年考核为优秀。十次考核中有3次及3次以上考核结果为不合格者,学年考核为不合格。其余情况,学年考核结果为合格。学年考核情况将影响第二年综合素质测评及补贴发放。如果一学期中有三次考核情况为不合格,则直接退出带班辅导员序列。

(四)根据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安排,负责协助班主任进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每学期至少组织两次班级活动为避开学生考试,建议在3月、5月、1012月进行,此项考核总分为10分,将在3月、5月、1012进行,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请辅导员于活动举办前三天向学工办申请、报备。如本学期组织班级活动超过两次,每超一次可在当月考核中加5分。

(五)全面了解掌握学生的基本情况,开展深度辅导,每学期针对所带班级的每位学生开展至少一次深度辅导,并完成深度辅导记录考核方式:每月深度辅导应不少于负责班级人数的15%,以15%10%5%分为三档,分别记为302010分。如果学期末未完成深度辅导,则当月直接记为不合格。如果已经提前完成所有学生的深度辅导,则后续月份考核直接按照30分计。

(六)每学期走访宿舍两次建议在期中和期末各一次,考核将在4月、6月、111月进行,并完成走访记录,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请辅导员提前三天向学工办申请、报备,此项考核总分10分。如本学期走访活动超过两次,每超一次可在当月考核中加5分。

 (七)与班主任和院学生工作办公室保持定期沟通,每月至少一次,以例会形式开展,如例会时间无法参加,请带班辅导员于当月考核前单独约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老师沟通,此项考核10分。

(八)及时了解、帮助学生解决在学习和生活上存在的困难;协助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开展心理排查和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协助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进行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帮扶,每月进行一次心理和困难报送,如有特殊或紧急情况,可以随时联系学工办,此项考核20分。

(九)开展学业辅导和职业生涯辅导,为学生解答关于学业和职业生涯发展的疑惑,组织学业辅导和职业生涯发展活动;针对学习有困难的同学进行针对性帮助和指导。此项为加分项,每组织一次当月考核加10分。

(十)协助班主任进行班级事务管理,包括开展班级党团日活动、综合素质测评、家庭经济情况认定、社会实践、新生入学教育等,此项考核10分。

(十一)完成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此项考核10分。

(十二)当月考核材料如下:

  1.学生深度访谈记录表

  2.学生宿舍走访记录

  3.班级活动方案

  4.学生心理动态报送表

四、         岗位权益

(一)                 参加学校和学院组织的各项辅导员培训;

(二)                 学生兼职辅导员经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考核合格者,由学校按规定发放辅导员岗位补贴。纳入研究生资助体系改革的,按校长奖学金或助教(思政)岗位奖学金标准发放补贴,其他人员按1200/月(一般每学年发放12个月)的标准发放补贴;

(三)                 根据考核结果,对考核优秀者进行表彰,学年综合素质测评可在F3社会工作类加分中100%进行加分,并纳入学校辅导员队伍奖励项目的评选范围;对考核合格者,学年综合素质测评可在F3社会工作类75%进行加分;对考核不合格者不再聘用,不再发放岗位补贴,并另行选拔人员予以补充。

五、         管理考核

学生带班辅导员由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管理与考核,考核主要从德、能、勤、绩、效等方面进行,在方面的考核参照对专职辅导员的相关要求每学期末需上交工作总结和深度辅导记录

 

 

北京大学城市与环境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8925

 管理细则及附件

学生心理动态报送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