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发布

当前位置: 首页 >  学生园地 >  通知发布

关于2019年唐立新奖学金初评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3-15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2019年唐立新奖学金的评审工作即将启动,现将城市与环境学院初评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名额及金额

学院最多可推荐3人参加学校的唐立新奖学金差额评审,获奖学生奖金10000/人·年,在校期间可连续多年获得支持。

二、参评范围

在校正式注册全日制(大陆学生须已转档)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一年级学生不参评,中间不授学位的硕博连读生在转为博士生第一年时可以硕士生身份参评。

三、申请条件

1.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

2尊敬师长,关心集体,团结同学,有良好的品德修养;

3学习勤奋,成绩优异,身心健康;

4) 2017-2018学年北京大学个人年度奖励。

2. 选择条件(至少符合其中一个条件)

1) 学校成绩专业排名前10%(含10%,且无挂科及重修;

2) 在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并获校级以上表彰,如见义勇为、乐于助人、拾金不昧等;

3) 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论文被SCIEIISTPSSCI全文收录,以第一、二作者出版学术专著;

4) 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等竞赛中获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奖励;

5) 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国家专利;

6) 在文体活动中,参加国际和全国性比赛获得前三名,参加省级比赛获得第一名,为国家和学校赢得荣誉(集体项目应为主要队员或演员);

7) 在校期间,在学生会、团委及其他学生组织担任主要负责人(主席团成员等)。

8) 在其它方面有突出事迹或专长受到省级及以上奖励。

四、评审工作日程安排

315日(周五)--317日(周日),学生向学院提交报名相关材料。

318日(周一)--320日(周三),学院根据报名情况进行初评,并将推荐名单提交至学校。

3月底,学校学生工作部会同教育基金会完成初审。

4月,评审委员会面试并产生最终入选名单。

五、材料提交

学生需填写《唐立新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和《唐立新奖学金推荐学生信息汇总表》(附件2),并于3月17日(周日)24:00前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email protected]。邮件主题为“姓名+唐立新奖学金申请”,文件分别命名为“姓名+申请表”和“姓名+汇总表”。无需提交纸质版。

六、注意事项

1. 根据学校最新规定,该项奖学金为申请制奖学金,此次获评的学生可兼得在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基础上评审的校级奖学金以及国家奖学金。

2. 面试合格后,在学期间将连续获得支持,每年奖励1万元。

3. 学生获得该项奖学金后,须参加获奖者团队燕新社,须认同团队章程,参加团队组织的各类讲座、培训、实践和海外交流项目。

 

 

 

电 话:62758031

附件1 唐立新奖学金申请表

附件2 唐立新奖学金推荐学生信息汇总表

 

城市与环境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9 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