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教学
2023年7月毕业博士生论文评阅、答辩安排
发布时间:2023-03-03【本年度所有环节均应恢复线下进行,不再接受任何形式的线上答辩申请】
一、2023年2月28日前,完成“北京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审查表”,俗称“预答辩”
根据《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预答辩要求在申请学位论文答辩的至少3个月以前完成,故请于2023年2月28日17点前,完成“预答辩”并将答辩意见录入系统,核对学籍、学业信息。评委组成为5位或以上博导,由导师做组长(含5位)
操作步骤如下(详见附件操作流程):
预答辩信息维护:【个人服务】研究生院业务-【培养办教务】培养环节录入及打印-【论文审查(预答辩)】,维护信息,打印表格,预答辩完成后需将审查意见录入个人门户,并在2月28日17点前提交预答辩表格和论文初稿到研究生教务办(城市与环境学院新楼130室)审核归档。
特别提示:
①博士研究生预答辩时要求完成论文初稿(由导师把关),未形成初稿不允许进行预答辩。
②不能按本安排进度完成的,将不能在2023年7月审核学位,请在4月20日前办理学籍延长手续(登陆校内门户,填写延期申请,打印表格并签字后交到研究生教务办。延长学籍的必要条件是完成培养环节,即完成“培养计划”“综合考试”“选题报告”,否则研究生院不批准。),超时不办理则自动按照结束学业处理。延期办理流程详见https://portal.pku.edu.cn/portal2017/#/deptNoticeDetail/417539 和“北京大学城市与环境学院”公众号中的“教育教学”栏目的“学籍异动”。
二、2023年3月5日前完成,学籍信息和学分核对确认
核对学籍信息、学业信息、核查成绩、学分(教务办已初步核对并与有存疑同学单独沟通)是否符合培养方案的要求
a.详见通知:http://grs.pku.edu.cn/pygz/xjgl/zxsxjgl/gztz2333/368499.htm
研究生复核信息的具体路径为:登陆“校内门户”→点击“信息服务”→点击“全部”→点击“个人服务”→点击“研究生院业务”→在“培养办学籍”栏目中找到“学籍信息”。信息核对无误后,点击左上方“确认毕业信息”按钮特别说明:系统中的研究方向为各位考生报考时填报,如不准确可以忽略,无需核对或修改。
b.学生网上核查成绩、学分是否符合培养方案的要求
查询具体路径为:登录“校内门户”→点击“信息服务”→点击“全部”→【个人服务】研究生院业务→【培养办教务】在校成绩。
请务必重视,若学分不足,错过补退选时间【2023年2月18日—2023年3月6日(早8:30)】将不能毕业。(选课通知请见:https://portal.pku.edu.cn/portal2017/#/deptNoticeDetail/416237)
特别说明:如果对学分或培养方案有疑问的同学,可以将详细问题及截图以邮件的形式发给研究生教务办公室咨询,邮箱p[email protected]。
以上内容已于寒假前通知,各位毕业生可以查缺补漏。
三、2023年3月31日前,由专业确定答辩秘书,提交匿名评阅论文、导师亲笔签名的导师同意送审函和科研创新成果(包括抽中参加教育部平台送审的同学和由学院送审的同学)
1、登陆校内门户维护学位论文信息并生成论文编号(若不生成则无法进行送审)。
查询具体路径为:登录“校内门户”→点击“信息服务”→点击“全部”→点击“个人服务”→点击“研究生院业务”→在“学位办”栏目中找到“维护论文信息”。在门户系统中录入,录入后生成以“l”(字母)开头的论文编号,并点击提交(提交后不能修改)。需要按时提交,否则无法进入送审和答辩环节。字数等信息请大致估计,后续有变动无需修改。同时在校内门户提交论文摘要和送审版论文电子版。论文题目若有修改,请在答辩通过后提交论文题目修改申请,纸质版一式两份放入A、B档最后一页,电子版发送至p[email protected]。(下载链接:https://www.ues.pku.edu.cn/jyjx/yjsjy/zlxz/75f7400f746a4f129e03b8012b6675d1.htm)
2、全体同学的电子版论文和摘要上传至校内门户
a.以 “10001_学号_LW” (例如10001_1101111781_LW)命名pdf版本论文(注意:LW是字母,不是论文题目,用于匿名送审,需反复核查中英文论文内容,不可有任何形式的个人姓名、身份信息),封面使用 “附件3-匿名评阅-论文封面” ,若论文电子版过大,请自行压缩(尽量在10M以内),否则可能会影响评阅。若实在无法压缩,请提供五本纸版论文;并同时在系统中上传摘要。
b. 符合毕业要求的科研成果电子统计表,填写问卷:https://www.wjx.cn/vm/ejrATXg.aspx#
3、由学院送审的同学还需将以下材料发送至p[email protected], 邮件主题“姓名+学号+专业+联系方式”;(参加教育部抽评的同学仅需向系统上传论文,无需发送任何材料)
a.发表文章统计-匿名评阅版(附件4,教育部抽评同学不用提供此表);
b.学位论文匿名评阅书(附件5,需在每一页填写个人相关论文信息,教育部抽评同学不用提交此表);
c.附件6“费用登记表”请同学们不做任何改动,一起作为附件发送即可(教育部抽评同学不用提交此表);
4、提交纸版材料至城市与环境学院大楼130研究生教务办公室
a、导师亲笔签名的导师同意送审函(附件7,所有同学均需要提交);
b、个人符合《北京大学地理学类研究生学术创新成果综合评价实施细则》的成果证明首页(写清姓名、学号、专业、联系方式)。
自2020年7月起,博士学位论文评阅费提高到600元(税后)*5本,学院统一从教学经费支出,不再从导师名下经费支出。其他环节费用由导师根据实际情况支付。
5、论文信息及秘书表格填写(问卷星:https://www.wjx.cn/vm/eqTXNVA.aspx#),如果秘书有更换可以重新填写,毕业生姓名后面标注“(新)”,如“张三(新)”;研究方向按照论文实际填写,答辩秘书由专业确定,需由博士后或中级及以上职称老师担任,需要具备北大工资号,特殊情况下也可以由认真负责的高年级博士生(硕士和低年级博士不能担任)担任,请务必安排认真负责的人员担任,答辩秘书权限由教务办公室根据问卷收集的秘书信息统一开通)。
在此阶段,需要学生本人、答辩秘书、导师登陆各自校内门户进行答辩相关数据的维护和申请材料的打印。具体操作参见“研究生论文答辩和学位申请指南”(下载链接: https://www.ues.pku.edu.cn/jyjx/yjsjy/zlxz/0b6ac08b246f437294bb4c45cc24c854.htm)。
四、博士学位论文送审前质量把关
博士学位论文正式送审前,学院组织两位校内外专家(不含导师)把关论文是否达到送审标准。两位专家均同意,方可送审。若有专家不建议送审,论文退回,由导师指导学生修改;论文修改稿再次送专家评审,若仍有专家不同意送审,该论文不再参加该批次送审。
若博士生导师对博士学位论文专家评审结果有异议,可申请复议,由博士生导师现场汇报异议情况,学位分会投票表决,超过2/3到会委员认可,博士学位论文可参加该批次送审。
博士学位论文送审时间不晚于学院要求的截止时间,超过此时间学生应办理延期或结业手续,申请下一批次送审。
五、2023年5月10日左右,预计匿名评阅材料返回(送审周期预计5-6周)
1、双证预毕业研究生登录校内门户-培养办学籍界面-核对并修改姓名拼音信息。
2、请答辩秘书领取档案材料、进行答辩数据维护。
3、等待教务办公室通知,由答辩秘书领取返回的论文评阅书和部分答辩审批档案材料。
特别说明:毕业生本人不可以接触匿名评阅书。档案材料准备情况及时间请参考附件图片“博士A档(B档同类型材料参照A档材料执行)”。
六、2023年5月24日前,完成答辩审批
距答辩日期至少7天,提交答辩审批材料。答辩秘书将答辩审批材料和1本学位论文(书脊上写明学号、论文编号)提交研究生教务办公室进行材料初审,材料审核通过后领取表决票,方可进行答辩(不提前审批不予发放表决票和进行答辩)。
注意:答辩材料按照学位审批表A、B封面清单进行准备(详细要求请见:https://www.ues.pku.edu.cn/jyjx/yjsjy/zlxz/b7096ecc79434b2f9f667e76d35637e6.htm),所需材料均需要通过“校内门户”-“研究生院业务”相关模块打印。其中匿名评阅人情况表由研究生教务办公室负责制作。学籍表、成绩单和匿名评阅人情况表由研究生教务办公室负责提供,无需领取,毕业存档时由教务办公室统一放入档案。
答辩委员会要求详见:https://www.ues.pku.edu.cn/jyjx/yjsjy/yxtl/0e6547e7a2534ca5b5b0d4d5063aa4c9.htm,导师不得作为自己指导学生的答辩委员会委员,不得参与答辩委员会组成名单。答辩评委和秘书由各专业统一安排,地理学学位委员会审批,费用统一为委员1000元/场(税前)、秘书500元/场(税前),由导师课题经费支付,答辩秘**相关财务手续。
若答辩委员会不在现有专家库的,请秘书收集好信息,填入模板https://www.ues.pku.edu.cn/jyjx/yjsjy/zlxz/f73712c05d634e7da4394f00d0b773fd.htm,发送至p[email protected],注意不要修改表格原有格式。
论文格式请参照《北京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写作指南》。链接:https://grs.pku.edu.cn/xwgz11/xwsy11/bsxw111/clxz09/346374.htm
七、2023年5月31日前,完成学位论文答辩。申请人答辩通过后,请在2023年6月1日16:00前完成以下程序(不按时完成导致不能上会讨论学位、无法按时获得学位证书者责任自负)
纸质版:
学位审批材料A、B档按照封面顺序整理,用长尾夹夹好。
电子版:
A.发送仅以学号命名的pdf版本论文终版至[email protected],邮件主题注明“博士/硕士论文+姓名+学号+联系方式+专业”;(此版本用于查重,如果查重有问题会单独反馈,如果没有收到通知,则表示查重没有问题)
B、向答辩审批系统(校内门户)学位论文系统中提交学位论文电子版(用于地理学学位分会审核);
由于学位分会全面采用电子系统,统一审阅电子版论文后投票表决学位,以上程序不按时完成,将导致无法上学位分会,进而无法授予学位,请各位同学务必重视并按要求进行。
八、 请于2023年6月20日12:00前提交毕业论文终稿存档
A、博士交3本学位论文、硕士交2本学位论文纸质版至城市与环境学院新楼资料室(130办公室对面玻璃门,仅每周二、周四上午8:30-11:30点接收)。
注意:原创性声明需论文作者签名、导师签名。书脊要写题目,答辩年,姓名,学号。
B、向图书馆系统上传电子版学位论文(具体以校图书馆通知为准)。
C、向答辩审批系统(校内门户)学位论文系统中提交学位论文电子版(用于北京大学校学位会审核)。
完成以上全部程序都后,方可办理离校手续,等待领取毕业证、学位证的通知。
北京大学城市与环境学院研究生教务办公室
2023年3月3日